服务事项办事流程
——校内经营场所管理流程
一、办理依据
《山东女子学院经营性房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鲁女院发〔2018〕36号)
二、承办部门
科技产业管理处经营管理科
三、服务对象
全体师生
四、申请条件
无
五、申报材料
《山东女子学院校内经营场所管理意见表》
六、办事流程
1、师生填写《山东女子学院校内经营场所管理意见表》,明确提出对现有服务性经营项目的合理建议;
2、由科技产业管理处就《管理意见表》内容与经营业户进行沟通,明确服务改进的时限与要求;
3、如服务改进建议牵涉到其他业务部门,则科技产业管理处需负责与相关部门、单位就服务改进事项进行沟通,及时协调相关关系;
4、反馈服务改进建议的结果。
七、办理时限
10个工作日
八、办理地点
办公楼416房间
九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何老师
联系电话:0531--86526596